1、建筑劳务人力资源:建造师、工程师、建筑八大员、特种作业操作工、技术工等建筑劳务人力配备咨询服务.
2、建筑承包企业: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,新办和升级的材料整理及代理申报,代聘工程师、建造师,代缴社会保险.
3、建筑企业生产许可证:代聘项目经理(建造师)、三类人员(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、B类项目负责人、C类专职管理人员)考核、特种作业人员(电工、焊工、架子工、起重工、场内司机等)考核、生产许可证申报等的材料整理及代理..
4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: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办、升级
5、建筑劳务人员资源:建造师、工程师、建筑八大员、特种作业操作工、技术工等建筑劳务人力配备咨询服务.
6、代评河北省中级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评审业务
公司服务热线
施工劳务资质资质标准
企业资产:
(1)净资产200万元以上。
(2)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
企业主要人员:
(1)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。
(2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劳务员等人员齐全。
(3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。
承包业务范围
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。
质量员
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,从事施工质量策划、过程控制、检查、监督、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(1)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。
(2)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。
(3)参与材料、设备的采购。
(4)负责核查进场材料、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,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。
(5)负责监督、跟踪施工试验,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。
(6)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。
(7)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。
(8)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、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,参与交接检验、隐蔽验收、技术复核。
(9)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、评定,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、评定。
(10)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。
(11)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。
(12)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、分析和处理。
(13)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,编制质量资料。
(14)负责汇总、整理、移交质量资料。
标准员
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,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、监督、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(1)参与企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。
(2)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,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,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。
(3)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。
(4)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。
(5)参与施工图会审,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。
(6)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、专项施工方案、施工质量计划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,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。
(7)负责建设标准实施交底。
(8)负责跟踪、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,纠正执行标准中的偏差,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。
(9)参与工程质量、安全事故调查,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。
(10)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、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,并进行评价。
(11)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、建议,并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。
(12)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。